《老农十首》是宋代作家曾协创作的一首诗词。下面是该诗的中文译文、诗意和赏析:
《老农十首》
朝家宽诏年年下,
天上秋阳日日明。
租税入官公事了,
壤歌递与子孙赓。
中文译文:
皇帝宽宏的诏令每年发布,
天空中的秋阳日复一日地明亮。
租税已经交到官府,
农田的歌声传给了子孙后代。
诗意:
这首诗以老农的视角,表达了他们对朝廷的感激之情。皇帝每年都发布宽松的诏令,使老百姓免受繁重的税收压力,同时天上的秋阳也给予他们温暖和希望。农田的收成将租税交给官府,老农们欢唱着歌曲,将这份幸福和希望传递给子孙后代。
赏析:
这首诗以简洁明了的语言,表达了宋代老农对朝廷的感激之情。皇帝的宽政使得老百姓不再被过重的税收压迫,他们感受到了来自上方的温暖和光明。诗中的“朝家宽诏年年下”意味着皇帝每年都发布宽容的政令,给予老百姓更多的福利和支持。同时,“天上秋阳日日明”形容了秋天的阳光明媚,给人一种温暖和希望的感觉。诗的后半部分描述了农田的收成,租税交给官府后,老农们唱起歌来,将这份幸福和希望传递给子孙后代。整首诗以简短的语言,表达了老农对朝廷恩德的感激之情,同时也展现了他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传承给后代的愿望。这首诗词表达了当时社会中农民阶层对朝廷政策的认同和感激,反映了当时社会安定繁荣的局面。
朝家宽诏年年下,天上秋阳日日明。租税入官公事了,壤歌递与子孙赓。
曾协(?-1173)字同季,号云庄。南丰(今属江西省)人。南宋诗人。著名宋朝官吏。曾肇之孙。曾巩之侄孙。宋绍兴年间,举进士不第,以荫授长兴、迁嵊县丞,继为镇江、临安通判。孝宗乾道七年(1171)知吉州,改抚州(《宋会要辑稿》职官六一之五四、 五五),终知永州(今湖南零陵)。乾道九年(1173)卒。善诗文。世称“南丰七曾”(曾巩、曾肇、曾布、曾纡、曾纮、曾协、曾敦)。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