过诗音的名字打分测试结果
过
诗
音
结合五行、三才五格等综合因素计算的得分。
| 年柱 | 月柱 | 日柱 | 时柱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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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公历生日 | 2025年 | 11月 | 15日 | 10点 |
| 农历生日 | 乙巳年 | 九月 | 廿六日 | 巳时 |
| 生辰八字 | 乙巳 | 丁亥 | 戊子 | 丁巳 |
| 五行属相 | 木火 | 火水 | 土水 | 火火 |
解析每个字用于名字中的含义
【过】过这个字在起名时可以代表脱胎换骨、克服困难、放过别人、追求进步、消隐险阻、走出悲痛等美好寓意,寓意着重新开始、胜利、和谐、努力拼搏、美好未来和告别过去的悲伤。
【诗】以“诗”为名,既有文化传承的含义,也体现了个人对充满诗意、充满艺术美感的生活的追求,以及对幸福美好情感的祝福。
【音】音这个字取义和谐、文化、美好、启迪、交流、纪念等美好寓意,可以用于起名,寓意深刻,让人难以忘怀。
| 简体 | 繁体 | 笔画 | 字意五行 |
|---|---|---|---|
| 过 | 過 | 6 | 木 |
| 诗 | 詩 | 8 | 金 |
| 音 | 音 | 9 | 土 |
| 天格 | 人格 | 地格 | 外格 | 总格 |
|---|---|---|---|---|
| 【17】 | 【29】 | 【22】 | 【10】 | 【38】 |
| 【金】 | 【水】 | 【木】 | 【水】 | 【金】 |
| 【半吉】 | 【半吉】 | 【凶】 | 【凶】 | 【凶】 |
(刚强) 权威刚强,突破万难,如能容忍,必获成功。 (半吉)
(秋草逢霜)秋草逢霜,困难疾弱,虽出豪杰,人生波折。 (凶)
(智谋) 智谋优秀,财力归集,名闻海内,成就大业。 (半吉)
(终结之数)终结之数,雪暗飘零,偶或有成,回顾茫然。 (凶)
承受祖辈或上级提拔获得意外成功,但有家庭不和或病弱短寿之虑。 (凶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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读音:ɡuò |
繁体:過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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笔画:6 |
部首:辶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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过字是什么意思:过意指经历某个空间、时间、地点,超越、超出某种范围或限度,转移,传递等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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过字详解:【廣韻】【集韻】【韻會】【正韻】?古臥切,戈去聲。【玉篇】度也,越也。【正韻】超也。【易·繫辭】範圍天地之化而不過。【禮·檀弓】過之者,俯而就之。【史記·贾生傳】自以爲過之,今不及也。 又過失也。【書·大禹謨】宥過無大。【註】過者,不識而誤犯也。【前漢·文帝紀】俱去細過,偕歸大道。 又罪愆也。【周禮·天官·大宰】八柄,八曰誅,以馭其過。 又責也。【史記·項羽紀】聞大王有意督過之。 又卦名。易大過,小過。 又【廣韻】【集韻】【韻會】【正韻】?古禾切,音戈。【廣韻】經也。【書·禹貢】東過洛汭,北過洚水。 又過所也。【釋名】過所至關津以示也。或曰傳轉也,轉移所在,識以爲信。 又國名。【左傳·襄四年】處澆于過。【註】過,國名。東萊掖縣有過鄕。 又㵎名。【詩·大雅】溯其過㵎。 又姓。【後漢·劉陶傳】過晏之徒。【註】過,姓,過國之後。 【正韻】經過之過,平聲。超過、過失之過,去聲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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过字来源解释:出自魏晋曹植的《名都篇》:驰骋未能半,双兔过我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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读音:shī |
繁体:詩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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笔画:8 |
部首:讠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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诗字是什么意思:诗指有极高成就的诗人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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诗字详解:〔古文〕?【唐韻】書之切【集韻】【韻會】【正韻】申之切,?始平聲。【說文】志也。【釋名】之也,志之所之也。【書·舜典】詩言志。【傳】心之所之謂之志。心有所之,必形于言,故曰詩言志。【詩·國風·關雎序】在心爲志,發言爲詩。【前漢·藝文志】誦其言,謂之詩。【舊唐書·經籍志】詩以紀興衰誦歡。 又六詩。【周禮·春官·大師】敎六詩。【疏】按詩上下惟有風雅頌是詩之名也。三者之中有比賦興,故總謂之六詩。【鄭康成·六藝論】詩,絃歌諷諭之聲也。朱子曰:風雅頌,聲樂部分之名。賦比興,則所以制作風雅頌之體也。 又樂章也。【荀子·勸學篇】詩者,中聲之所止也。【註】詩謂樂章,所以節聲音,至乎中而止,不使流淫也。 又【類篇】承也,持也。【禮·內則】國君世子生三日,卜士負之,吉者宿齊,朝服寢門外,詩負之。【註】詩之言承也。【疏】《詩含神霧》云:詩者,持也。以手維持,則承奉之義,謂以手承下而抱負之。 又姓。【後漢·南蠻傳】詩索,交阯朱䳒人。 又【字彙補】讀作誅。【荀子·王制篇】修憲令,審詩商。【註】詩商,當爲誅賞。【樂論篇】作審誅賞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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诗字来源解释:出自宋代李清照的《念奴娇·春情》:险韵诗成,扶头酒醒,别是闲滋味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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读音:yīn |
繁体:音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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笔画:9 |
部首:音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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音字详解:【唐韻】【集韻】【韻會】【正韻】?於今切,音隂。【說文】聲也。生於心,有節於外,謂之音。宮商角徵羽,聲。絲竹金石匏土革木,音也。从言,含一。【書·舜典】八音克諧。【禮·樂記】變成方謂之音。【疏】方謂文章,聲旣變轉和合,次序成就文章謂之音。音則今之歌曲也。【周禮·春官·大師】以六律爲之音。【疏】以大師吹律爲聲,又使其人作聲而合之,聽人聲與律呂之聲合,謂之爲音。【詩序】情發於聲,聲成文,謂之音。【疏】此言聲成文謂之音,則聲與音別。樂記註:雜比曰音,單出曰聲。記又曰:審聲以知音,審音以知樂,則聲音樂三者不同,以聲變乃成音,音和乃成樂,故別爲三名。對文則別,散則可以通。季札見歌《秦》曰:此之謂夏聲。公羊傳曰:十一而稅頌聲作,聲卽音也。下云治世之音,音卽樂也。是聲與音樂各得相通也。 又【易·中孚】翰音登于天。【禮·曲禮】雞曰翰音。 又姓。見【姓苑】。 又【正韻】於禁切。與䕃通。【左傳·文十七年】鹿死不擇音。【杜預註】音,所茠䕃之處。古字借用。○按註借用,是古字聲同,皆相假借,且釋文作於鳴反,?不作去聲讀,正韻非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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音字来源解释:出自宋代岳飞的《小重山·昨夜寒蛩不住鸣》:知音少,弦断有谁听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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